14岁官二代被曝出资成立农业合作社

【新唐人2013年11月15日讯】(新唐人记者顾星音综合报导)近日,有媒体爆料,南充市政府某行执法部门重要官员的女儿未满14岁就已经出资6万元与南充市嘉陵区世阳镇韩家村签订了共同经营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伙协议书。但据证实,此官员女儿并未出席一切商谈,有人怀疑该官员只是假借女儿名头,实则为逃避法律责任又可乘机捞钱。

这名南充市重要官员的女儿姓冯,生日为1998年8月24日,是南充某高中一年级学生。从爆料人提供的合作协议书中可以了解到她的身份证号码为51130219980824XXXX。签订协议书的时间为2012年5月11日。据称,该官员的女儿冯某并未出席签约式,而是由该官员代为签署。当地的工作人员证实:“从中泓农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合伙人冯某从来未到现场一次。”

中国《公务员法》中有明文规定指公务员不得有从事或参与盈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行为。否则,轻则警告、处分,重则将被削官爵位。据资料显示,这种政企分明的意见早在中国搞改革开放的初期就已经提出来了,但至今仍有大量政府官员以各种理由、身份参与企业经营。

即使官员本人明面上不参与,其家属也多为某集团顶层。如江泽民之子江绵恒就是以上海为据点,在其父担任中共领导人时独揽中国电信界大权,被大陆百姓称为“中国第一贪”。另外,在今年7月,也有海外中文网站的消息称邓小平家族携款1000亿美元出逃,且目前去向不明。

至今虽各界都在呼吁中共严格管制这类现象的愈演愈烈,但国家领导人都如此,更不论下面各层官员如何作为了。据悉,在冯某父亲替她签署的这份协议书第六条中写道,丙方责任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争取相关资金等工作。第六条第三点国家补贴盈余分配规定中,除去所有实际开支和预算支出,剩余部分按照各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

有人认为,其父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如果报道属实,其父必是幕后操槃手。官商勾结,阴谋私利。”

“农业合作社有很大猫腻,纯粹是村官为了套骗国家扶持补贴,最终肥的是村官和合作社掌权人,坑的是广大社员,我村上这几年来广大社员投入合作社的股金基本都打了水漂。”

“当今的中国社会这种现象已见怪不怪了,管二代继续做官损公肥私,老百姓的孩子上学要防性侵、工作要被遣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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