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陽:「建三江」能擊敗「習李王新政」嗎

最近十餘天,「建三江」這個地名是越來越火熱,尤其是在國內的律師界,越來越多的律師將這地方當成了「試金場」,某位知名律師發甚至在博客上「徵集不怕死的律師同去建三江」,據聞已有百餘律師從全國各地奔赴這個北方邊陲小地。

諸多律師奔赴「建三江」的最初起因,卻是緣起3月下旬有四位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張俊傑)到「建三江」提供法律服務,竟然被當地公安部門拘留,其中張俊傑甚至被毆打致三根肋骨斷裂。雖說在「紅朝」治下,律師沒有西方社會那麼高的社會地位,但律師被警察打傷,亦是驚人眼球的事,因為國內的律師無論代理怎樣的案件,都是要講中共的法律、都要走中共既定的程序,甚至講話的每一個字都要符合中共的規矩,否則飯碗必丟。想來涉事的諸多律師定然也是在此框架內操作著各自的職業行為,而在這樣的前提之下,「建三江」竟然直接採取處理「上訪刁民」的方式對待四位執業律師,激起全國律師的公開抵抗,與其說是藐視律師界,莫不如說是在挑戰「習李王」正在打造的「依法治國」形象,用老百姓的話講,這大嘴巴打的,全世界都看到、聽到了。

2013年下半年,中共當局廢止了勞教制度,被國內外普遍認為是新一屆政府班子創建開明、法治社會的一個開端,也因此將新政府的簡稱擴大成「習李王」。那麼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再結合中共執政的中國特色,許多法律工作者便提出先完善程序再完善本質,也就是說首先就想到了要避開中共執政的痛處、現行法律的陰暗面,在中共現有法律的框架下,力爭程序的完整性,通過不斷的走程序來促進法治的進步與完善。說白了,就是遊戲規則讓你中共各層級的當權者來定,大家陪著你玩,讓你中共各層級的當權者,在過程中不斷的完善規則、遵守規則。以筆者愚見,如若這樣都不能滿足中共各級當權者的「法治理念」的話,那真的莫不如直接廢止法律算了。

而在「建三江」事件中,據筆者所見,全國律師之所以群情激憤,就是因為「建三江」地方當局,把這個程序也給廢止了。眾所周知,無論任何人犯了任何法律,都有見律師的權力,而張俊傑等四位律師不但被剝奪了律師會見權,無法見到自己的當事人,反而連自己也身陷囹圄又被打斷了骨頭。更不可思議的是,後續律師想會見被拘押的律師也不被允許,也就是說法律程序第一步的會見權,在「建三江」不但被取消了,還成了法律界人士的「黑洞」,後續律師想會見前面被拘押的律師也會被拘押,至今具體被拘押了多少位律師都成了謎。

最近幾天,看了許多位律師的博客、網站,都是在爭取這個程序權力,這和當初全國法律界人士呼籲廢止「勞教制度」還不一樣,因為所有的述求都是侷限在現行法律框架內,而不是要改變現行的任何一條法律、任何一個法律程序。而奇怪的是,「建三江」方面只顧悶頭抓人,官方媒體甚至聽說中宣部也下令對此事件「消聲」,最不可思議的是全國律協也在給各地律師施壓,而沒有哪一個權威部門給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一個明確的解說。

回頭看「習李王」執政的一年多時間,一直在致力於反腐倡廉,打造親民政府形象,時下正在搞「走群眾路線教育」,給人的印象是在與過去的中共的執政方式、治民方式等等進行「軟切割」。那麼「建三江」事件的處理方式和處理結果,恐怕將成為檢驗「習李王」的「試金石」,如若此事件按以往貫例「維穩消聲」,以往一年多的新政府形象將蕩然無存。因為此事件牽扯的畢竟不是普通百姓,而且波及的範圍已經不止是國內,即便最終以不公開的方式令涉案律師「滿意而歸」,對外界而言,是「習李王新政」敗給了「中共某種潛規則」。而若按現有的狀態發展下去,當律師都對新政府「依法治國」失去興趣的時候,政府與百姓間最後的緩衝帶亦將無存。

當然,凡事還是往好處設想,還是期望「習李王新政」能夠徹底的甩開中共以往的一切「明規則、潛規則」,畢竟形式上的新政府仍然繼承著「執政危機」,即使「建三江事件」在現在的政治局面裡可能被視成「一根稻草」,可也有「救命」和「壓死駱駝」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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