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拜林昭 唐荊陵被控56小時釋放

【新唐人2014年5月2日訊】(新唐人記者李麗採訪報導)大陸維權律師唐荊陵和各界民眾,在4月29日前往江蘇无锡祭典被中共秘密槍殺的原北大才女林昭时,被数百名特警包圍和抓捕。唐荊陵被抓捕關押了5個小時,直到5月1日晚才被釋放。

4月29日是原北大才女林昭被中共酷刑折磨、秘密槍殺46周年紀念日,大批民眾自發前往林昭墓地祭拜,早上10點多,準備上山的民眾突然遭到特警的粗暴阻攔抓捕

5月2日,唐荊陵律師告诉新唐人說,他5月1日晚上才被釋放回家。

唐荊陵律師:「我從08年開始推4月29號祭典林昭行動,今年已經是第七屆了,從2012年開始,當局的打壓就開始一年比一年嚴酷,但是今年我們還是去了不少人,全國各地的網友都自發的去了。」

唐荊陵說:「我當時到達蘇州的時間是10點左右,結果在現場,我們被好幾百的穿著特警服裝的人包圍,把我們全部強行拖上兩輛大巴拉到附近的派出所,我們從上午被抓過去,一直關到晚上的9點。大家才陸續被釋放,就我一個人沒被釋放。」

據悉,當天被抓的民眾有朱承志、唐荊陵、陳雲飛、姜建軍、尹旭安、劉士輝、翟岩明、陳劍雄、張聖雨、徐麗艷、李小玲、趙鵬飛、張占、褚慶界、郎玉冰、王法展、玉廷、歐陽經華、王建、王旭芝等一百多人。

廣州維權人李小玲向說:「我們一百多人被暴力抓捕,多人被毆打。蘇州警察把我們強行拉上大巴車,在長橋派出所我們拒絕做筆錄。我陪著近八十歲的歐陽經華老伯去醫院看病。因為一天沒有吃飯,他身體受不了。」

唐荊陵被廣州國保帶回

当晚,蘇州警方給唐吉田開具了一個非法聚會的罪名。30號早上9點多鍾,廣州的國保到蘇州,把唐荊遣送回了廣州。

唐荊陵:「到廣州大概是下午5點多鐘,國保把我帶到我家附近的金錫派出所。國保說我印製了6000份書籤,其中有4.29紀念林昭的書籤,以及給獄中良心犯寄明信片活動的書籤,還有5本非暴力抗爭的著作,因此国保給了我一份涉嫌『擾亂社會秩序罪』一個刑事拘傳的通知書,但是後來這個通知書他們又收回了。」

唐荊陵表示,他多年來一直在做這些事,「我只是針對當局一些不合理的法律,號召公民不合作,還涉及不到公民不服從那個领域,也涉及不到違反中共法律的情形。」

唐荊陵當晚被押回广州后,在派出所被國保問話到第二天凌晨一、兩點,然後直接把他關在了派出所的留滯室,5月1號下午,廣州市局的國保又過來給他做筆錄。

傍晚6點半,国保把唐荊陵身上兩幅有關紀念林昭的標語沒收后,才放他回去。

除前往「林昭墓」參加紀念活動的人遭國保強行阻止、毆打及問訊外,普通民眾的正常拜祭也都受到了打壓。

有民眾表示:「連一個死了的人都這麼畏懼,可見這個政权是多麼的脆弱!」

廣東聚友律師事務所律師質問:為什麼害怕死人?林昭忌日,收到朋友的信息:廣東律師劉士輝去探訪林昭墓,在蘇州被國寶毆打、被腳踢、打耳光。我只想說一句話:一個組織連死人都害怕,說明這個組織病的不輕。

林昭被中共槍殺46周年

林昭原名彭令昭,中國早期持不同政見者。1954年入北大新聞系,1957年因支持同學寫的長詩,並發表被當局認為「不合時宜」的言論,被北大劃為「右派」,以「陰謀推翻人民民主專政,反革命罪」,關入上海提籃橋監獄,倍受非人折磨。

1962年12月,林昭再次被捕入獄。由於林昭拒絕違心服從,遭受虐待。1965年5月31日,當局開庭審判,林昭被判有期徒刑20年。1968年4月29日,林昭接到改判的死刑判決書,在上海龍華被槍決,年僅36歲。

1980年8月22日,上海高院「滬高刑復字435號判決書」宣布林昭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林昭被「平反」後,北大追悼會上有一副輓聯,上聯是「?」,下聯是「!」因林昭死不見屍,蘇州靈岩山有「衣冠塚」。

北京維權人士胡佳表示,不論是『六.四』死難者還是45年前罹難的林昭,他們都是暴政下的受害者,他們都是敢於反抗暴政的人。

胡佳認為:「每年網友們都去蘇州紀念林昭,實際就在表達對現有政權的不滿及政權合法性的質疑。林昭早就說過『這個政權是有罪的』,直到今天她的意識仍然是走在前面的,她看清了時代、體制。」

胡佳還說,林昭在那個時代,一個人面對所有黑暗,她都沒有垮掉,沒有向暴政低頭。只要你做一個真實的人、獨立思考的人,哪怕你很普通,都會讓暴政膽寒。

《都市快報》寧波分公司經理庄培坤說:林昭是這個民族的先覺者,在黑暗中划亮一根火柴,照亮煉獄一角,她是個真的猛士,可以面對十八般酷刑,她用血寫下了幾十萬字的控訴書,直到流盡身上最後一滴血,為民族而死是光榮的,為人民而死是永垂不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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