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瑩穎案再遇曲折 被告方欲排除定罪關鍵證據

【新唐人2019年01月24日訊】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國遭綁架致死案在近日的庭審中遭遇曲折。被告方對一名關鍵證人的證詞提出質疑,被告律師提出動議,試圖將有關證詞和證據排除在審理外。負責該案的法官表示,將很快就辯方的這一動議做出決定。

綜合美國媒體報導,在本月18日進行的庭審中,曾在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學習的女生霍根出庭作證。她說,在章瑩穎被綁架當天,自己也曾遇到一名駕駛黑色轎車的男子試圖誘拐她上車。在章瑩穎案被媒體報導幾天後,自己在警方公佈的嫌犯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隨即意識到自己當天遇到的那個開黑色轎車的男子就是這個人,她對此感到「震驚」。

霍根表示,當她在前往警局辨認嫌犯時,開始還擔心自己會不會因為認錯人而連累無辜,但當她翻到6張照片中的第3張時,她確信這就是接近自己的人,「我當時反應十分強烈,我很確定」。

其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探員反覆詢問霍根,是否確定就是這個人,她開始有些猶豫,但最後還是告訴探員,自己有60%的把握確定,那個企圖騙自己上車的人就是第3張照片中的人。

幾周後,克里斯滕森被捕並被指控綁架了章瑩穎,他先否認自己曾搭載章瑩穎,之後又承認曾經讓一個女孩上車,但宣稱自己經過幾個街區後就讓那個女孩下了車。

在18日的庭審中,嫌犯克里斯滕森的代理律師塔瑟夫試圖將霍根指認照片的證詞和證據排除在審理外。

塔瑟夫稱霍根認為,當時在指認現場的FBI探員特納與負責監督指認的前探員傑格的證詞不一致,在場的3 人對於霍根花了多久看照片以及每張照片看了多少次、怎麼看照片等細節上說法不同。

檢方則強調,FBI探員並沒有以任何方式誘導或暗示霍根指認其中某張照片。而當時配合霍根指認照片的探員也稱,自己當時並不知道照片里的人正是隨後被捕的克里斯滕森,因此絕不可能提前做出安排。

被告律師還提出,他認為霍根對接近自己男子的描述並不能證明那個人就是克里斯滕森。對此檢方反駁說,霍根對嫌犯的車輛、着裝及作案方式(謊稱自己是卧底警察)的描述,都與克里斯滕森相似。檢方此前提示過,有線人告訴調查人員,克里斯滕森曾稱自己通過假冒卧底警察騙章瑩穎上車。

負責此案的法官18日沒有對嫌犯律師將指認照片排除在有效證據之外的動議作出判決,但表示將會很快就此作出決定。

(記者黎明報導/責任編輯:東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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