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細節流出 大律師公會憂再無司法獨立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06月23日訊】中共黨媒20日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細節,引發香港律師界和民主派擔憂,一旦法案實施,香港會徹底失去司法獨立

中共黨媒《新華社》上週六(20日)公布「港版國安法」草案細節,主要內容之一是香港行政長官應當指定法官,負責處理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

對此,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6月21日出席電台節目《城市論壇》時表示,由特首指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此做法「聞所未聞」,香港律師不太可能會接受。而從字面上分析,相關做法是「行政干預」,並質疑會否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

她舉例說,有關犯罪行為由港府提出起訴,再由港府特首指派法官,也就是說,檢控及審訊都有港府涉足,做法不妥。

葉巧琦還指出,草案暫時公開的內容,仍未就四類犯罪行為作具體定義,認為立法過程透明度太低。另外,中共對「國家安全」有著不同的看法,經濟、宗教、校園、學術討論等範疇,都可能涉及所謂的「國家安全」,因此,相關做法令人十分憂慮。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世上很多國家的國安法都受制於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而「港版國安法」在司法上最大的挑戰是,重大案件能否堅守人權價值?他認為中共制定的國安法很難與國際標準接軌。

涂謹申還指出,中共推行「港版國安法」,此舉若屬於政治決定,將嚴重侵犯香港的司法獨立。

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及東亞法律專家孔傑榮(Jerome Cohen)表示,「港版國安法」令香港司法制度出現「戲劇性變化」,縱然中共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操控香港。他在接受英國《衛報》訪問時提出諸多質疑,如「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義是什麼?特首會以什麼準則委派法官(審理國安案件)?為何需要此特殊的制度?被控人士是否會『被送中』審訊?」

前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指,中共駐港國安機構對特定情形的管轄,不應包括執法及審訊,以免衝擊《基本法》。香港擁有獨立的司法體制,「我們不想看見一個體制之外,有另外一個體制同時間在香港出現,我認為這樣對《基本法》有一定衝擊。」

(記者蕭靜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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