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富女法官被判18年 百億家產牽出37行賄者

【新唐人北京時間2020年12月09日訊】中共海南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日前獲刑18年,其超過200億人民幣的家產被聚焦,張被稱為中共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女法官,張案亦牽扯出37名行賄者,近半是律師,還有官員及企業主。

陸媒12月8日報導,海南省高院原副院長張家慧涉嫌受賄、行政枉法裁判、詐騙案已於4日宣判,海南省第一中級法院認定,檢方指控的三項罪名成立,這名昔日「最富法官」一審獲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人民幣,下同)。

判決書顯示,法院經審理查明,自2006年以來,張家慧利用擔任海南省高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黨組成員、副院長等職務便利,直接或通過其丈夫劉遠生、外甥劉磊(均另案處理)非法收受張阜等37人財物共計4375萬元人民幣。

在向張家慧行賄的37人中,有18名律師,其餘19人包括涉訴的企業主和官員。張家慧在直接或間接收受賄賂後,通過向相關法官打招呼,或親自在審委會發表有利於行賄方觀點等方式,為請託人謀取利益。

此外,2015年至2016年,為使劉遠生實際控制的迪納斯公司,少繳或不繳房地產開發項目增容費,張家慧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行政審判活動中指使、授意他人,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致使該公司少繳納增容費4621萬餘元。

判決書顯示,在審查調查期間,張家慧主動交代了其他受賄犯罪事實。案件辦理過程中,她共計退贓3275萬餘元,並表示願意繼續退繳其餘非法所得。

張家慧收賄「大小通吃」,律師行賄最少是10萬,最高是650萬。張家慧收賄金額較大的主要是工程糾紛案,對企業收錢不手軟,最少300萬,有的逾600萬,在判決過後,多次在辦公室收現金;而劉遠生更在外「接案」,一樣大小通吃。

中共官場貪官橫行,張家慧收賄黑手伸向中共官場,現任的海南稅務局副局長鄭成發,跟妻子打離婚官司,妻子不服判決申請再審,他行賄劉遠生,前妻申請被駁回,因為夫妻倆「海吃」法律界,張家慧落馬後,有兩個訴訟案再審翻案。

現年55歲的張家慧是四川萬縣人(現重慶市萬州區)博士學歷。1992年,進入海南省海南中級法院擔任助理審判員。此後,歷任海南洋浦經濟開發區中級法院正科級助理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庭副庭長和庭長,並於2004年9月調入海南高院。

2019年5月31日,因網絡舉報,張家慧接受留置調查,並於同年11月29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2020年3月被提起公訴。

據報,張家慧案發源於其丈夫劉遠生的一起工程款糾紛被勒索案,最後查出劉遠生旗下至少擁有35家公司,且擁有多家控股權,夫妻2人財產超過200億,事件令網絡一片譁然,張家慧因此被稱為中共法院系統史上最富有的女法官。

(記者李芸綜合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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