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诽谤案新闻发布会

【新唐人】2月5日,法轮功学员就加拿大法院判决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法轮功学

员有罪一事在加拿大国会山举行新闻发布会。

2004年2月3日,加拿大安省法院判处中国驻多伦多副总领事潘新春诽谤法轮功学员

有罪并赔偿损失及支付律师费。2月5日,加拿大法轮功学员就此事在国会举行新闻

发布会。

诽谤案原告契普卡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四年来中国驻加使、领馆进行了大量的仇恨

宣传攻击加拿大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还将攻击法轮功的材料在加拿大官员和加拿大

公立图书馆中散发,试图控制加拿大官员违背本国宪法。他们还支持针对法轮功的

仇恨集会并继续在他们的公众网站和每周都有数百名加拿大公民到访的签证处张贴

血腥的诽谤法轮功图片。契布卡先生当场向媒体展示了一份中国领事馆年初发给多

伦多市议员的诋毁法轮功的信函。他说: 我个人的诽谤与他们对加拿大法轮功学员

的诽谤相比简直微乎其微。

法轮功发言人露茜指出:“用文字、图片的形式如此煽动仇恨是违反加拿大刑法的。

另外,根据‘联合国领事关系和可选择协议国际公约’规定,尊重接受国的法律、

法规是所有享有此类特权和外交豁免权人员的责任;‘领事前提不能应用于任何与

领事职能不相匹配的操作’;领事馆官员‘要通过合法渠道’以及‘在国际法允许

的权限内’处理事务﹔而煽动仇恨本身并不属领馆官员的公务或合法的责任范畴之

内。”

契普卡还呼吁加拿大议员和外交部积极参与制止中国使、领馆在加拿大的仇恨宣传。

他说:我呼吁所有的议员共同制止中国外交人员诽谤、攻击加拿大公民。这里是加

拿大,在这里煽动仇恨是在犯罪。如果你收到任何来自中国外交人员的有关法轮功

的资料或信函,请与我们联系并通知当地警方主管仇恨犯罪部门;警方已经专门为

此事立案以便调查中国驻加使馆所作的仇恨宣传。加拿大外交部必须制止这些中国

外交人员在这里诽谤加拿大公民,制止他们散布仇恨宣传并让参与这些事情的外交

人员知道他们是不受欢迎的。

最后,法轮功发言人露茜对这项判决表示欢迎并宣读加拿大议员就此判决发出的贺

信。这是继加拿大皇家骑警应用战争和反人类方案,将包括江泽民在内的45名迫害

法轮功的高官列入监视名单后做出的新的努力。她说:“这种诽谤,污蔑,仇恨宣

传在西方社会是不允许的!当然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在后面还要把对法轮功进行

迫害的江泽民绳之以法。”

新唐人记者高晓阳渥太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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