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法轮功学员告港府司法复核判决出炉

【新唐人】湾和香港5名法轮功学员联合控告香港政府,在2003年间,非法遣返入境香港的台湾法轮功学员一案,上星期香港高等法院做出实体判决,撤销台湾原告声请宣告被告香港入境处处长拒绝入境之决定为非法,台湾方面认为这是香港司法倒退的警讯,中共当局在港府背后施压,是不争的事实。

香港高等法院判决中指出,遣返过程中入境处警察对湾原告使用之暴力没有过当之处,法官夏正民表明,不必给予台湾人民‘程序公平权利’,入境处处长有权可以在不给台湾原告任何原因理由下拒绝入境。法官并做出“外国人就算到了香港,只要没被准许入境, 港府就不必保护其基本人权”的裁判。

台湾副总统吕秀莲认为,这样的裁决显示香港在一国两制后,已经不是一个自由民主的地方。

台湾副总统 吕秀莲:“在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指挥之下,它是不自由,我们(台湾)是自由的。

本案共同原告的发言人朱婉琪律师强调,香港高等法院的裁决明显违反基本人权,并凸显了香港法治的倒退。

律师 朱婉琪:“不只是所谓法轮功团体的一个司法复核,事实上是香港的司法对于一国两制,还有对于尊重基本人权的法治,作了一个非常坏的示范和表态。”

她表示,将呈报国际相关机构共同监督香港司法,曝光背后的黑手。

律师 朱婉琪:“我们也打算把这样子的一个结果,往联合国以及美国国务院去呈报,希望大家来共同监督香港司法,也让香港破坏一国两制背后的黑手,能够大面积的曝光,让这种破坏人权的行为不要继续下去。”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则对判决结果与过程有一百八十度的转变感到不可置信,他呼吁各界谴责香港高院侵犯基本人权的作法。

台湾原告代表朱婉琪强调,无法姑息香港如此无理的司法判决,台湾法轮功团体将与律师商议,近日会针对本案继续上诉。

新唐人记者 棠宁、林益修、陈麒文 台湾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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