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通过第四个伊朗核问题决议 伊朗不满

【新唐人】(中央社记者黄兆平纽约三日专电)美国情资去年底指出,伊朗在二零零三年即冻结核武计划,且未再重新启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今天仍以十四票赞成、一票弃权(印尼),通过伊朗问题第四个决议(第一八零三号),除要求伊朗停止浓缩铀活动,并增加对伊朗制裁措施,引发伊朗强烈不满,直指决议不正当及不合法。 不过,安理会重申,将透过政治与外交谈判,和平解决纠纷,支持国际原子能总署继续发挥作用。

根据今天新通过决议内容,扩大了旅行限制和冻结资产对象名单,禁运敏感双用途物资,呼吁各国对伊朗金融活动保持警觉,依法有条件在机场及港口检查伊朗空运公司及伊斯兰航运公司的货物等。 第一八零三号决议也规定,如果伊朗采取积极步骤执行安理会历次决议及原子能总署的要求,安理会将暂停所有的制裁行动。

伊朗驻联合国常任代表Mohammad Khazaee认为,安理会这项决议不正当且不合法,伊朗的核项目不仅过去,未来也皆出于和平用途,对国际社会和平与安全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且不属于安理会考虑范围,伊朗不会接受此一胁迫性的要求。  美驻联合国常代卡里扎德批评伊朗违反安理会决议的行为,不仅没有停止,而且还在加深中。在伊朗没有做出全世界的希望时,安理会除了再度采取行动之外,别无选择。

  十五个安理会成员,只有非常任理事国印尼弃权。印尼驻联合国常代纳塔勒格瓦表示,印尼认为安理会进一步扩大制裁伊朗,将不利伊朗正与原子能总署的合作关系。  中国驻联合国常代王光亚指出,安理会新决议的目的不是惩罚伊朗,而是推动新一轮外交努力,制裁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外交谈判仍是最佳选择。

  这是安理会针对伊朗核问题通过的第四个决议,前三个分别是第一六九六号、一七三七号、一七四七号决议。97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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