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国家主权独立现状改变由人民公投决定

(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十七日电)总统陈水扁今天对“台湾主权定位”提出四点呼吁并强调,旧山和约的法律位阶高于其他文件;台湾民主化与本土化过程,透过“人民的有效自决”,一个新而自由民主的主权国家于焉诞生,攸关国家主权独立现状的改变,只有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有权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来决定。

陈总统下午接见来台出席“台湾主权地位”国际研讨会外宾致词表示,过去台海两岸的政府都以“开罗宣言”为依据,宣称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不但不符合历史的事实,更否定并漠视过去半世纪台湾人民为争取自决与民主所作的努力与牺牲。

他说,1943年十二月一日所发布的“开罗宣言”,没有标示时间、日期,三位领袖蒋介石、丘吉尔与罗斯福也没有签字,事后更没有追认与授权,根本不是所谓的“联合公报”,只是一纸非正式的新闻声明。

总统表示,“开罗宣言”及“菠茨坦宣言”等都只是盟国基于战争胜利与军事需要,片面发表的政策性声明,台湾领土主权的归属仍然必须经和平条约的签定才能确立。

总统进一步表示,战后的“旧金山和约”不但有战胜同盟国参加,战败的日本也参与其中,“旧金山和约”的法律位阶是远高于其他文件,且于“旧金山和约”仅明定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主权及领土要求,但未提及台湾的主权归属于任何国家。

总统解释,就国际法的观点,1952年四月二十八日“旧金山和约”生效前,台湾是被盟军占领的日本领土,之后台湾的法律地位并未明确归属于任何国家,而是依照“住民自决”的原则与“国民主权”的原理归属于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

他说,台湾在民主化与本土化的过程,透过“人民的有效自决”,一个新而自由民主的主权国家诞生,攸关国家主权独立现状的改变,只有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有权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来决定。

总统说,台湾、中国,或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两个各自独立、互不隶属的主权国家。海峡两岸、台湾中国、一边一国,而非“一个分裂、分治的中国”,这样的国家主权论述,中国是绝对无法接受。

他并强调,两岸关系要正常化,双方必须先搁置对主权的争议,积极寻求对等的协商与谈判。搁置主权争议同时,如果无法坚守对等的原则,处处自我矮化,不愿用台湾作为最美丽、最有力的名字,中华民国也不敢讲出口,马上退缩到“一中”框架下所谓“中华台北”这种不伦不类的名称,并在国际场合同意接受与港、澳特首相同的待遇。

总统表示,结果“搁置主权争议”变成“实质搁置主权”,等于“实质放弃主权”,陷二千三百万台湾人民于万劫不复的险境,因此,他不得不提出最严肃也是最沉重的四项呼吁与忠告。

第一、“住民自决”与“国民主权”是台湾国家主权地位最坚实的基础,“开罗宣言”或“菠茨坦宣言”等战时片面的政策声明,不能限制并决定半个多世纪以后台湾人民的命运。

第二、台湾,不论称台湾或中华民国,都是一个主权国家,国家的主权属于2,300万台湾人民,国家的未来也只有2,300万台湾人民才有权决定。

第三、海峡两岸,台湾中国或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一边一国,彼此是两个各自独立、互不隶属的主权国家,绝非一个分裂、分治的中国。

第四、两岸关系的正常化,必须坚守“主权、民主、和平、对等”四大原则。对于主权的争议不能自我设限、自我矮化而变成实质搁置主权、放弃主权。97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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