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高明监狱一男囚猝死

【新唐人2009年4月10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唐琪薇报导)3月31号,广东佛山高明监狱服刑男子刘玉山突然死亡。“刘玉山之死”使最近一系列在押犯人猝死案,又添一例新案。

据中国媒体“南方都市报”4月8号的报导,佛山高明监狱内35岁的服刑男子刘玉山于3月31日突然死亡。监狱方表示,刘玉山在2005年的体检中查出有心脏病,由此推测,死因可能是心脏病。死者家属则表示,他们到殡仪馆看到尸体时,发现刘玉山双腿肿胀厉害、出现瘀黑,右腿膝盖处好像已骨折,怀疑是遭毒打而死。

记者多次致电佛山高明监狱,值班人员每次听到记者的声音就挂断电话。记者再致电停放刘玉山尸体的佛山杨梅殡仪馆,值班人员说:“我们是值班,不知道这个事情。”

据报导,刘玉山因1993年伙同他人盗窃摩托车被判死缓。由于服刑期间表现很好,一再减刑,原本再过7个月就可出狱。家属表示,从未听说刘玉山有病,最后一次和刘玉山见面是去年11月,当时他的精神状态很好。家属要求对刘玉山进行尸检,但由于高明监狱没有开具死亡证明,家属也没有检察院开出的尸检委托,有关医院不愿对其进行尸检。

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蒲志强律师在接受本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死者家属有权要求对死者进行尸检。蒲志强说,因为没有尸检报告,目前还很难判断刘玉山的死因:

“家属提出来要求进行尸检的话,我觉得警方不能拒绝。当然不能排除天有不测风云。但是,最近见诸报端的犯人死伤事故非常多,整个司法机关和监狱管理机关的公信力比较差。”

从云南李荞明的“躲猫猫”事件、海南罗静波的“洗澡澡”事件,到在江西九江看守所猝死的李文彦“做梦梦”事件、陕西省丹凤县高中生徐梗荣受审后忽然死亡,加上最新曝光的刘玉山之死,对短短几个月发生这么多拘押犯人猝死事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者滕彪表示,中国看守所和监狱的情况令人堪忧:

“很多人受到酷刑对待,他们这些非常荒唐可笑的理由,实际上案件基本上都可以确定是员警或者看守所的人把他们打死的。”

中国政府于1986年与联合国签署了“国际反酷刑公约”,并于1988年10月4日批准实施。但是,法律学者腾彪表示,“国际反酷刑公约”在中国的执行情况非常糟糕:

“酷刑的现像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领域,在全国也是很普遍的现象。如果对所有施加酷刑的人都追究责任的话,那么,对整个公安人员的冲击应该是非常非常大的。”

据报导,目前广东省、市两级检察院的调查小组已经到佛山高明监狱对刘玉山猝死事件进行调查。腾彪认为,最近曝光的一系列犯人猝死事件,折射出中国司法系统管理监管缺位的问题,中国目前看守所体制急需改变,应该由一个中立的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

“法院不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受到了公安,尤其受到了政法委的干涉。在处理涉及员警、涉及到公安局的案件里头,是很难保持独立的。”

上个月出版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有47%的犯罪嫌疑人表示在接受公安机关审讯的时候被严刑拷打。而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还曾在3月11号表示,最高检将在全国范围内对牢头狱霸进行严打,今后还将借助网络和网民力量对不法事件进行长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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