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推金融交易税 难获共识

【新唐人2012年3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林琳柏林14日专电)欧洲联盟国家财政部长对于实施金融交易税的问题,意见仍然分歧。德国和法国希望藉由征收金融交易税让金融业多分摊解决欧债的负担,但许多国家更关心金融市场竞争力问题。

欧债问题爆发之初,就有欧盟会员国提出应该推动征收金融交易税,借着课征金融交易税来遏制金融市场短线投机。

欧盟委员会在2010年10月提出开征金融交易税的方案,并于去年9月正式向欧洲议会提交这项建议案,希望从2014年起开始课征,对象包括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基金、股票交易商及避险基金等。

德国财政部长萧伯乐(Wolfgang Schaeuble)联合奥地利、芬兰、法国、比利时、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和希腊等国的财政部长,致函丹麦经济部长维思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力陈必须推动欧洲各国开征金融交易税,希望目前担任欧盟轮值主席的丹麦能加速相关研析和谈判的进程。

然而,在12日及13日欧盟财长的会谈中,金融交易税的问题,不但难获得欧盟27个会员国的共识,甚至在欧元区国家都有不同的意见。

欧元区有17个国家,包括德国在内却只有9个会员国共同致函丹麦财政部长,爱尔兰、荷兰、卢森堡、斯洛伐克、斯洛维尼亚、爱沙尼亚、马尔他及赛普勒斯并没有同步行动。

爱尔兰明白表示,只有在所有欧盟国家都开征金融交易税时,才愿意实施;荷兰和卢森堡仍持观望态度。

德国联合内阁的自民党(FDP)对于推动金融交易税也有所保留,甚至认为全面开征金融交易税不妥,不妨参考英国模式的证券印花税。

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建议,不论是股票、债券及信用违约交换(credit default swap)等衍生金融产品的交易,买方和卖方都必须缴付税金。股票交易的税率是0.1%,而期货及信用违约交换等衍生金融产品交易的税率是0.01%。

主张实施金融交易税的欧洲国家是希望有助稳定股汇市。此外,如果欧盟国家从2014年开始征收金融交易税,估计每年可增加近600亿欧元的税收。

欧盟国家的财政部长3月下旬将在哥本哈根举行会谈,预期将会继续针对金融交易税问题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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