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传奖艺师涉性侵 判刑2年

【新唐人2012年7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沈如峰宜兰县17日电)曾在民国81年获“民族艺术薪传奖”的布马阵大师林荣春,去年涉嫌性侵精神障碍女学徒,遭宜兰地方法院判处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林荣春上午获知判决后否认犯行,强调法院审查过程有瑕疵,女子精神上也有问题,暂时不会上诉。

宜兰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林荣春于97年起在宜兰某康复之家,免费为许多精神疾病民众教授布马阵后,认识其中1名女子。

去年3月,林荣春骑车载这名女子回到他位于员山乡的住处,在教导她布马阵的蚌壳精后,带着女子到房间内说“我注意你很久,你没有老公,我太太又在洗肾,我们是师生,你不说,我不说,就没人知道”,但之后遭女子拒绝。

判决书指出,林荣春之后脱去自己裤子,也强行脱去女子内裤,但发现女子刚好是生理期,改以手指插入女子下体,最后拿出新台币1000元给对方,要求此事不可说出,否则要把她的鼻子割除。

女子之后返回康复之家,担心因此怀孕告诉友人,友人之后带着女子前往医院验伤,报警处理,检方侦查后起诉林荣春。

判决书指出,虽然这名女子在95年被诊断患有情感性精神分裂症,领有重度精神障碍手册,常有情绪起伏大、夸大言谈、缺乏自信等情况,但之后经过医院治疗与康复之家的护士与多名社工观察后,已无妄想与幻觉情况,足以证明她不会刻意诬陷他人。

承审法官认为,林荣春虽然多年免费为康复之家的精神病患教授技艺,本应值得嘉勉,但只为了一时性欲,性侵女子,且犯后否认犯行卸责,至今也没有赔偿受害女子,考量林荣春在案发时已年满80岁,性侵方式非以性器插入女子下体,而以手指性侵,依刑法乘机性交罪,判处2年徒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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