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宜桦:核电厂可为公投项目

【新唐人2013年03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2日电)行政院长江宜桦今天表示,许多国家是否设立核能电厂,一样经公民投票程序决定;核电厂能否做为公投项目,他非常确定可以。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薛凌下午在立法院质询江宜桦表示,公投法规定“预算、租税、投资、薪俸及人事事项不得作为公民投票之提案”,核能四厂算不算“投资”事项?

江宜桦答询说,他不认为核四厂属投资项目,因而不能做为公投事项,这一点很确定。

另外,薛凌质询江宜桦小时候的愿望与心心念念的“职务”是什么?

江宜桦会错意,以为薛凌是问“植物”;江宜桦说,他喜欢竹子、兰花等,薛凌则说讲错了,是职务不是植物,江宜桦则向薛凌致歉表示误解提问。

江宜桦表示,小时候想当总统,后来不想,觉得当老师更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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