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亮剑”的奥秘

【新唐人2014年2月16日讯】近来不断听到“亮剑”的说法。利剑出鞘,似乎是在威胁、恐吓着什么。这使我想起了六十年前遭遇的一桩往事。

1954年,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保卫处对中直机关所有领导人的秘书进行了全面的审查,查出三人不适合担任领导人的秘书,一个是陈伯达的秘书,一个是帅孟奇的秘书,还有一个就是我——侯维煜的秘书。理由是我的全家都曾经信仰基督教,我大哥在美国,是个牧师。这个结论对我是个很大的打击。我想,我参加共产党就是决心把自己奉献给伟大的共产主义事业,这几年来,自问对党忠诚,工作勤奋,想不到在保卫部门的眼里,我却是一个不可信赖的人。于是在我的“工作日志”上写下了我的感慨,大意是:斯大林说过,保卫部门是出鞘的利剑,这话的确不错。但是,利剑出鞘,势必伤人,应该用来对付敌人,不能在自己队伍里随意挥舞,伤害自己同志,但愿我是最后一个被伤害者。

1958年初反右补课时,我交待检查了这个思想,不料这竟成为我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三大证据之一。另两条证据,一是我写了一篇小说初稿《保卫科长的梦》,叙述一位保卫科长抗日战争时曾经受伤,在一农民家隐蔽,受到周到照顾,进城后却不关心农民疾苦。还有一条是,反右初期,报纸上揭露批判许多“右派言论”。一天晚饭后,我和一位邻居在门口闲谈。他说,右派鸣放尽是造谣,如说警察打人,人民警察怎么会打人呢?我说,那也很难说,有些二杆子警察,脾气上来了,说不定也会动手动脚。我被“补课”时,那位邻居写大字报揭发了我的话。有了这三条,我反对无产阶级专政可谓“铁证如山”,它成为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诸多罪行中的重要构件。

往事如烟不是烟,有些不堪回首的往事令人痛苦,但也催人觉醒。我曾经信服毛泽东的人民民主专政理论,认为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是确切无疑的真理。但无数痛心的事实却促我思考,使我醒悟:貌似真理的人民民主专政,其实是维护和巩固专制权力、剥夺公民自由权利的理论武器。六十多年来,斗转星移,山河巨变,人民民主专政却依然像悬在民众头上的利剑,威胁着公民的自由权利。近期所谓“亮剑”的喧嚷,亮出来的其实就是这把人民民主专政之剑。许志永被判处四年徒刑,则是这把利剑不但亮了出来,而且砍了下来的最新例证。

在毛泽东统治时期,毛泽东以他的所作所为,赤裸裸地揭示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哪些人是应该民主的人民,哪些人是应该专政的敌人?没有绝对的界限。毛泽东在1957年2月所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6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时添加了区分鲜花和毒草、即人民和敌人的六条标准。而这些标准都是可以随意解释的。凡是违逆毛泽东的个人意志,被他认为有可能对他的统治构成威胁的个人和群体,都被当作敌人而被专政,加以残酷的迫害,当年开展的反右派运动,就可以充分说明这个问题的本质所在。被划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并沦为贱民的公民达55万(一说三百多万),而事实却证明没有一个是真正的敌人,其中有许多人还是社会的精英。可见,所谓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表面上非常堂皇,实际上却十分凶残,因为它完全抛开法律,只凭专制独裁者的好恶就可以把人打下人间地狱。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里,虽然胡耀邦以他超人的胆略,平反了大量在专政条件下制造的冤假错案,但人民民主专仍然被列为全党全国都必须坚持的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在这把利剑的砍杀之下,又积累起无数新的冤假错案。1989年广大学生和市民要求深化改革反腐败,邓小平却把这个行动说成是反革命暴乱,居然无视法律,动用军队,对手无寸铁的青年学生,进行了血腥残酷的大屠杀,再一次地展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暴虐与凶残。

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法治口号的日益频繁,专政的实现往往通过法院审判的形式。许多事件,凡是不符合于主流的意识形态,同舆论导向不一致,就有可能面临被起诉与审判。但是,在专制政治体制下,法律是为政治服务的,只要政治需要,“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对于被认为是威胁专制统治的言论和行动,总能找出必要的法规条文。去年3月31日,有四位公民在北京街头打出“公民要求公开官员财产”的横幅,警方居然以“非法集会”的罪名拘捕他们,把他们关押在北京市第三看守所,后来又说他们“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海淀区法院1月29日就以这个罪名判处袁冬18个月有期徒刑。多么荒唐!四个人在街头举出横幅,就可以定为“非法集会”,就可以定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他们“非”的什么法?怎么“集会”的?四人在一起就是“聚众”吗?他们怎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哪些“公共场所秩序”被扰乱了?这些自以为大权在握就可以为所欲为的专政工具,到处亮剑,却到处都暴露出自己的愚蠢和卑劣。

六十多年的历史表明,从毛泽东的反右、文革到邓小平的反自由化和六四镇压,这些体现着人民民主专政的倒行逆施,都是为了剥夺公民自由民主权利、巩固一党专政的专制统治。人民民主专政之剑,已经成为专制统治者的镇国之宝。十八大后的“亮剑”,就是这个传统的继续,是反右派和反自由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形式。利剑的锋芒所向,仍然是中华民族最优秀的儿女。几十年来,专政的政治暴力一次又一次地残害我们民族的优秀人才,翦除一切独立思考、标新立异的幼芽,以致中华大地至今产生不出优异的堪称大师的思想家、理论家、文学家、政治家。“亮剑”者继承这个传统,威胁、恐吓具有独立思考精神的公民,企图扼杀不同于官方意识形态的理论思想,这是对中华民族的犯罪行为。人们会记下他们的罪行,把他们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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