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内收到管教纸条:承认杀人给你20万

【新唐人2014年7月20日讯】(新唐人记者钟离述综合报导)中国山西省一名在证据不足情况下被数次开庭、判处死刑的农民李长有,曾在狱中接到警察递来诱供纸条。现在案发已经10年,仍不能明晰。日前,该案情被媒体曝光,引发网民对中共公检法司乱象的谴责和质疑。

据陆媒19日报导,2004年10月13日,李长有12岁的妻弟小凯(化名)在学校失踪。

据报导,当时有三人涉嫌杀人:李长有、李军义和董强。(报导未涉及三人之间具体关系)。

李长有称,2004年10月12日晚上,喝完酒后,李军义和董强同骑一辆摩托替其送妻弟去学校,路上把小凯摔了。李军义10月13日告诉他:“人我给扔到水库里了。”而董强告诉他,人扔在大学城附近的一口枯井里。

但蹊跷的是,李长有一再谎称小凯被绑架,欺骗妻子和岳母。

2004年10月20日,李长有被翼城警方带走,按李长有的供述从井里捞出了小凯的尸体。

根据李长有的供述,警方将李军义和董强抓获,俩人则称是李长有要求俩人帮忙杀了小凯,并将尸体扔到了井里。

报导称,李长有因受不了折磨,被抓后第三天认了罪。李长有对辩护律师说:“他们打我,一天一夜不让我穿衣服,冻得我几乎失去知觉。”

最后,检方只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李长有提起公诉,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李军义和董强免予起诉。

检方起诉书指控:2004年10月12日23时许,李长有将小凯带至翼城县西上卫村麦田内一废弃的枯井旁,用手掐住小凯的脖子,在小凯濒死过程中又用石头砸其头部,致小凯死亡后将尸体扔进枯井内盖上石板后逃离。李长有杀害小凯的动机是因为小凯告他与妻子吵架,怀恨在心。

2005年10月14日至2013年7月,因证据不足,经历7次开庭,二次被判死刑、二次被判死缓,但李长有仍然坚称无罪上诉,等待终审判决。

2013年9月8日一早,一名狱警从监号里将李长有叫出来,在值班室门口给了李长有一张纸条,让他写自供信,承认是自己一个人杀的人,无论怎么判刑,都不上诉。

纸条上写道:“哥,你过的好吗?我知道这几年受苦了,你的爸妈不用操心了,我就管了,你已坐下快十年了,再用不了九年就出来了,我和他已成家,就不要说我了吧,不过放心我们会一人给你十万元,做点心意……求你放过我们吧!弟:军义。”

在同监室人员的帮助下,李长有躲过狱警,把纸条上交监狱高层,最后上递到山西省高院。

后来,递纸条狱警被记过处分。但是,由于李军义不配合,中共山西省高院不能鉴定确定纸条是否是李军义所写,案件仍然悬而不决。

目前,李长有仍被羁押在看守所,山西省高院还未做出任何裁判。纸条上的真凶到底是谁,还是一个谜。

网友热议

案件公布到网上,引发网友对中共公检法司乱象的热烈讨论和质疑。

物是人非:明显串通犯罪真凶,居然只是一个处分就了事了。

手机用户[云南昆明]:近十年来,为什么我们国家总有那么多的证据不足而判刑的呢?

手机用户[山西太原]:无能的警察就会逼供!!希望整顿,凭证据破案!!

手机用户[天津]:关键点出来了,笔迹鉴定不配合。传纸条的教管呢?一个明显的突破口,警察们干什么呢?

辽城汉节2011[天津]:让那个管教说出是谁给的字条不就完了吗?如果说不清楚,那明显管教有帮凶之嫌。当地警方如此弱智,实在令人汗颜。

手机用户[广东汕头]:李军义和董强俩人则称是李长有要求俩人帮忙杀了小凯,并将尸体扔到了井里。。。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李军义和董强免予起诉。无语他们自己都承认杀人了,最后居然啥事没有,怎么也要查清楚啊!!

手机用户[江西南昌]:公安刑讯逼供是否要负责?

手机用户[天津]:法制国家?这个国家真让人失望,纳税人的钱就养着这么一群东西!

手机用户[湖北]:恶共是自人类以来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手段最毒辣,思想最邪恶,欺骗性最强,危害最严重,后果最可怕的反人类,反社会的恐怖组织,它的诞生是人类的一场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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