彪海洋:仅“真凶再现”案平反只是愚民!

3月12日,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文中表述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各级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刑事案件1317件,其中纠正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改判呼格吉勒图无罪一案,目前正在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办案人员的责任。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要求各级法院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显然,周院长所指的冤假错案,只是指刑事冤假错案,这本身就是认识上的狭隘和错误,我们要问,冤假错案真的只是刑事才有冤假错案吗?事实上,中国的民事、行政冤假错案恐怕超过刑事的数十倍的,其主要表现在法官黑白颠倒的枉法裁判和滥用职权的人为操控案件办人情案、关系黑案,法官利用判决敛财抢劫。这方面网路曝光出来的特别多,只要搜索一下,可得到大量的信息。我这里特别要强调,我还并不认为搜索自曝的都是冤假错案,但应当承认,中间有问题的甚至是黑白颠倒的判决不在少数。有的民事案件,从一审到二审甚至到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的再审,一路被法官人为操控法律、人为胡乱解释法律来维护错案判决的,实在不是个别。

再从刑事冤假错案方面说,目前得到纠正的,只是冰山一角,且有哪一个被平反的不是“亡者归来”(被害人出现在公众面前了),或者“真凶再现”(凶手若干年后出现了),才被平反的呢?但事实上,这样的冤假错案在过去十几年所造成的冤假错案的数量中,只能算是极少的一部分,更多冤假错案至今被死死地压住,坚决不给平反——仅笔者所掌握的冤假错案未被平反的,就达十几个之多,都是铁证如山的。如此情况,能说是有错必纠,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吗?

国家已口口声声宣称建设法治中国,而最高法院仅用几个“亡者归来”、“真凶再现”案件来蒙混公民,其本质上还是对国家法律不负责,对推进法治中国不负责,就是打着法治的口号愚民。要平反冤假错案,请首先拓宽冤假错案的认识,不再只是那少得可怜的类型和个案,做到该平反坚决平反,法院的公信力才可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才可能得到体现。

彪海洋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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