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明:杀人焚尸,赵黎平哪来的豹子胆?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被警方带走之后,有媒体披露了事件的惊人相关细节。据悉,在经过地毯式搜索后,警方在赤峰市当铺地满族乡新井村的山上发现了受害女子李某某的尸体,尸体是被焚烧后才掩埋的,只是没烧得太严重,头部中了一枪。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古人对凶杀案的总结可以说直到今天仍然适用。赵黎平杀人灭口,原本并不令人震惊,因为这在中国的历史剧当中是常见的桥段。令人震惊的是,赵黎平在担任政协副主席之前的身份,那就是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赵黎平是从警40年的高级警官,众所周知,警察以执法为己任,和一般平民百姓相比,警察更清楚法律的底线,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然而,赵黎平却在李某某表露出要揭发他之后,变得气急败坏,于是连夜追杀对方。

相关报道显示,李某某在被赵黎平追杀的过程当中,曾经拨打“110”报警,然而,事实上,警方并未及时理会此事,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曾经的公安厅长会有这种不可思议的举动。最终,悲剧没有被遏止,伏尸一人,流血五步。李某某之死,虽然是赵黎平追杀的结果,但当地警方也难辞其咎。

深谙法律的赵黎平为何敢于明目张胆地杀人?显然,这和官员的权力太大,官场上官官相卫的格局息息相关。可以说,在偌大一个中国,杀过人的官员远不止赵黎平一人,很多都是通过关系或金钱摆平的,这实际上助长了有类似倾向的官员杀人的信心。

赵黎平从警数十年之久,并且一度高升为公安厅厅长,他在警界的人脉可想而知。他不可能不明白故意杀人是什么罪,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是,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杀人,可见,他的杀人并不像荆轲刺秦王那般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而是自信可以轻而易举地全身而退,至多找一替罪羊顶罪。

让赵黎平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他杀人过后,迅速遭到警方的抓捕,大有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意味。倘若是在很多年前,互联网没有普及,而依法治国也只是一种口号的时代,别说赵黎平杀一个人,即使是杀几个人恐怕也能够逍遥法外。赵黎平误判了形势,导致他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赵黎平敢杀人,绝不能仅仅用他的政协副主席以及曾经担任过公安厅厅长这种身份来解释,他杀人前后,很可能还给关系人打过招呼。希望赵黎平被羁押期间,纪检部门也能介入此案,挖地三尺,将与赵黎平同流合污的那些官员一网打尽。

2015年3月23日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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