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混油案 味全前董事长被判4年

【新唐人2016年03月25日讯】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味全公司混油案,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因诈欺遭判刑四年,味全则判罚金1550万元,虽然,魏应充之前表示,他对于混掺过程都不知情,但法院今天公布相关对话,认定有罪。

味全混油案一审判决出炉,味全前董事长魏应充被判有期徒刑4年;前顶新总经理常梅峰被判刑3年10个月,另外,味全有10名员工也遭判刑。味全公司则判罚金1550万元。

法院认定主要是两大案,第一是魏应充,为了节省成本向大统长基的高振利购买橄榄油,但其中却混入芥花油、棉籽油、和铜叶绿素。相关65款产品误导消费者,7年来获利八亿。虽然,魏应充称不知情,但法院表示:

台北地院发言人赖剑毅:“有关于魏应充跟常梅峰的未必故意,主要是在于说他指示放宽检验标准,还有不要求确认制造商,而且不要求产地说明,等于说他在于验收部分放宽。”

第二部分是,味全销售的调合油,以棕榈油为主要成分,包装却是葡萄、橄榄,涉及诈骗消费者;而三家公司误导消费者的获利,加总超过上亿元。法院说,这是由魏应充直接指示。

台北地院发言人赖剑毅:“魏应充跟常梅峰,他直接指示相关人员开会,然后他认为说,如果棕榈油如果比例过高,会造成卖相不好,但是他仍然指示他们,建议他们向正义公司来学习调和,然后造成他们所谓调和油、棕榈油所占的比例,高达98%”

法院宣判后,魏应充透过简讯喊冤,律师表示,会再上诉。

魏应充委任律师余明贤:“有一些事实上的误解,他会谦卑自省,继续努力。我们绝无黑心,问心无愧。”“一个部分追加起诉是不受理的,有罪的部分,我们会再上诉。”

魏应充因为植物油混油案判刑四年,而日前,被彰化地院一审判无罪的猪油混掺饲料油案,虽然北检追加起诉,北院认定重复起诉,判公诉不受理。

新唐人亚太电视陈辉尧、陈真台湾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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