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卷宗失踪案愈演愈烈 四大部联调组介入

【新唐人2019年01月10日讯】中共最高法院丢失卷宗事件在最近的几天里迅速发酵。周二,中共中央政法委牵头组建的一个高层级调查组宣布介入对此案的调查。有分析称,这意味着在该事件中,北京高层已不信任最高法院,而其“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机会也已经失去。

不满最高法自查?高层联合调查组介入卷宗丢失案

当地时间1月8日晚间,中共中央政法委宣布介入对陕西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事件的调查。为彻查此案,已成立了一个由中央政法委牵头,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机构都参与的联合调查组。

上述消息公布后,引起海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有海外中文媒体随即发文分析称,此前曾经宣称要进行“自检”的最高法被踢出了新成立的这一高级别调查组,这个现象“最引人联想”。

文章分析称,千亿矿权案卷宗丢失事件被崔永元在社交媒体上曝光后,最高法曾对外宣称正在展开内部调查,并表态欢迎社会知情人士提供相关情况。这就说明在高级别联合调查组宣布介入卷宗丢失案之前,最高法已经“自查”了一周多时间,在这场“自查”的结果尚未公布的情况下,中共最高层即命令联合调查组介入此案调查,显示最高法可能“根本就没有进行认真调查”或者其向上呈报的调查结果让高层不满。

文章表示,现在几乎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中共最高法院或许在该事件中已经无法得到高层的信任,而“其原本‘大事化小息事宁人’的最后防线也已经因为崔永元的举报而被突破。”

事实上外界早已注意到,中共最高法院对于“千亿矿权案”二审部分卷宗在最高法院的办公室内丢失事件的反应一直都很蹊跷——首先,在二审卷宗丢失事件发生后,最高法院对此事的处理方式是要求法官们重新再编写一份卷宗,对“失窃”事件既不报案,也不进行深入的内部调查,更未对任何人进行查处,而丢失的卷宗至今无下落。

第二,崔永元2018年12月26日在微博上把卷宗丢失事件曝光后,最高法曾于年12月27日对此事断然否认,并指崔永元的说法是谣言。当时最高法言之凿凿地对外宣称,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合作勘查合同纠纷案的二审卷宗已于2018年9月26日归档,“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

第三,两天之后(12月29日),最高法院在回应媒体的追问时又改口,承认曾经发生过卷宗丢失的事件,并声称最高法内部已启动调查程序,并表态欢迎知情人士提供情况。

现在最高法的内部调查尚未给出任何说法,当局就已经组织起了一个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机构共同参与的高层级“联合调查组”接手调查,对此海外舆论大多认为,最高法这次恐怕真的踢到了铁板上,估计其“前景不妙”。

千亿矿权纠纷案概要回顾

2003年,陕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下称“西勘院”)与榆林市凯奇莱能源投资公司(下称“凯奇莱”)曾签订合同,双方将联合勘查“陕西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资源”。按照合同,凯奇莱将向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并拥有该勘查项目80%的权益。协议生效后,该勘查区无论是勘查升值、联合开发还是矿权转让,所产生的利益由凯奇莱与西勘院以8:2比例分享。

这片矿区的探矿权当时经过了法定评估机构的评估,并报国土资源厅备案。2004年年底,经过初步勘察发现,该矿区储藏着优质动力煤近20亿吨,估值高达千亿元。

此后,西勘院反悔,并私自将该煤矿转交其他公司开发。于是凯奇莱与西勘院之间长达十余年争夺矿权的纠纷就此展开。

2006年5月,凯奇莱将西勘院起诉至陕西省高院,当年10月,陕西省高院一审判决凯奇莱胜诉。但2006年11月西勘院又将此事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在二审期间,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曾向最高法院发出一份《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而最高法2009年11月才裁定撤销陕西省高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发回重审。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作出重审判决,认定合同无效,凯奇莱败诉。凯奇莱不服重审判决,再次上诉至最高法。

2017年12月21日最高院重新做出判决,凯奇莱胜诉,但判决下达至今相关判决并未得到执行,凯奇莱仍然一直没有拿到矿权。

就是在这一次的判决公布前,2016年11月下旬发生了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的事件。

(记者唐迪报导/责任编辑: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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