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闻】华为高管推卸人权责任 英议员斥无道德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06月15日讯】在美国政府对中国华为公司祭出封杀令后,华为全球网路安全主管萨福克(John Suffolk)10号出席英国国会的听证会。萨福克对人权问题表达“没有善恶与对错”的立场,令英国议员感到“毫无道德”。

华为副总裁兼全球网路安全主管萨福克(John Suffolk)6月10号出席英国国会科技委员会召开的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萨福克承认,华为前董事长孙亚芳曾与中共情报部门有关联。

对于华为技术被应用在新疆地区的监控系统中,严重侵犯人权的问题,萨福克表示,这些设备是通过“第三方”进行的,“不是直接由华为执行”。当被问到华为是否从监控新疆中获利时,萨福克回答:“是,我们是一个商业组织。”

议员接着问,是否不应与侵犯人权的公司做生意时,萨福克回答说,作为供应商,华为的原则是:它所提供的“服务”完全取决于在营运国家中,是否合法,不会在意是哪个国家。

议员指出,法律也有“良法”和“恶法”之分:以前的纳粹德国和现在的共产主义中国,都有许多法律,但是它们却危害人类。

萨福克表示,华为对于交易国的法律,无论“对与错、好与坏”,都不做判断。

当他被问到,是否对中共压制人权有所了解时,他回答说:“我对这个没有看法。”

听完萨福克的这些回答后,英国议员斥责他说:“你是个‘毫无道德’(moral vaccum道德真空)的人。”

对于萨福克强调商业公司只要遵守当地的法律,不需要考虑人权或道德责任的言论,旅外华人经济学博士李松筠认为,这不符合国际通行的商业准则。

旅外华人经济学博士李松筠:“在国际上,虽然各家公司政策的粗细程度不一,但通常都承诺尊重所有人权。也就是说,按照国际通行的商业准则,企业遵守其经营地的法律,只是履行尊重人权责任的‘起点’。公司的人权责任应该超越基本的‘守法’。”

李松筠指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曾通过《联合国框架》和《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详细说明工商业应履行尊重人权的责任;公司不仅要遵守法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还需满足“社会期望”。

李松筠:“华为高管萨福克,作为生活在自由世界的商业人,应该对这些国际通用的企业准则,有一定的了解,却选择避而不谈、顾左右而言他,明显是在推卸企业应该承担的人权责任。那麽被英国的议员指责为‘缺德’或者‘道德真空’其实是不冤枉的。”

旅美中国问题研究人士张健,建议萨福克应该阅读《拉贝日记》。书中记述德国西门子公司的约翰·拉贝(John Rabe)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如何拯救了25万中国人。

旅美中国问题研究人士张健:“萨福克在现代民主制度下,他完全知道民主、自由、生命、人权这些最基本的普世价值。但是萨福克用尽各种狡辩,在听证会上矢口否认,华为在侵害人权方面,为中共做帮凶的事实。和一百年前的拉贝先生形成了在人性上的鲜明的对比。”

针对华为是否和北京合作,从事间谍活动,萨福克说,中共《情报法》语意“不明”,在咨询律师后,得知“中共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华为和北京当局合作”。对这样的回应,议员表示“完全难以置信”。

张健认为,萨福克承认孙亚芳和中共情治部门有关系,可能是因为英国情报部门已掌握了这方面的证据。萨福克为了自保,所以抛出这样的事实,来佐证坊间认为华为和中共军方有关系的各种揣测。

张健:“由他亲口说出来,这个事实就是能强烈的证明,华为在各种意义上来说,它都不是一个民营企业。它就是中共官方控制的一个超级大的间谍企业。”

李松筠表示,华为如今能在全球发展,所依靠的运作模式,就是中共的“贪腐文化”。它侵蚀人的心灵,使西方公司或公司中的执行长(CEO)放弃对道德的坚持与普世价值的守护。现在,萨福克在听证会上竭力为华为护航,他“毫无道德”的辩解之词,就是最好的明证。

采访/陈汉 编辑/李鸣 后制/钟元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